2021年税务动作频频,最严稽查要来了?什么样的企业会被稽查?如何自查?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中央发文!严查利用“税收洼地”逃避税!
2021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有三个重点:
1、对利用“税收洼地”的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被首次提出!而且,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2、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3、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二、稽查新系统来了,比金三还强大!
6月25日,深圳市税务局公布:“智慧稽查”2.0版正式上线。
据悉,“智慧稽查”1.0版自2020年12月上线以来,在打虚打骗、部门协作、提升执法质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深圳税务稽查部门稽查执法的“良工利器”。
三、全国税收大督查开始了!涉及省份高达18个。
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督查公告: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21年7月19日-7月28日组织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甘肃、大连、宁波、厦门、青海等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四、2021年,税务稽查新动向。
7月1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中要求:对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依法依规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处理、该抓的抓,绝不容忍、绝不手软。
五、8月11日起,最新《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施行
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出台了《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但是前者仅属于税务规范性文件,后者属于税务部门规章。新规定施行后,原规程同步废止。
此《规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推动税收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从各个政策认真看下来,只有一个感受:最严税务稽查来了!还在买卖发票,虚开发票来偷税漏税降低税负压力的企业要小心了!企业的每一个异常点都可能引起税务稽查的注意!如果有哪里不会的,建议赶紧咨询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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