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动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出口企业应当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或者签订第一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一)打印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二)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登记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未办理备案登记的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无需提供第一项1.2项资料;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采用材料加工贸易出口实施出口免税政策,除材料加工贸易外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后实施出口免税政策。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或主管税务机关下载。目前,制造商使用制造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3.0_sp外贸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版.0_sp1版本。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操作步骤: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认定向导→详细收集资格认定→退(免)税申请录入→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三、打印资格认证报表→打印资格认定相关报表。
以上就是如何申请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解答,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申请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代办出口退税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前海天盈财务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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